近日,南宁市建设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正式启动第五届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南宁市市长质量奖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授予本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广西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经营5年以上;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认真贯彻国家标准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南宁市同行业前茅,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区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企业或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或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等突出问题,无被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或被“一票否决”;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均可自愿参加申报,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优先推荐重点培育单位参评,积极引导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先进典型参评。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参评;鼓励独角兽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等“专精特新”企业参评;鼓励食品加工、建材家居等优势传统产业中,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企业参评;鼓励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商文旅融合、“老字号”的企业参评;鼓励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参评,为进一步争创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搭建好培育梯队。通过选树标杆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法和管理经验,激励和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设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届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4个;每届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4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市人民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颁发奖杯,并给予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 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通报表扬。南宁市市长质量奖自2014年启动首届评审以来,共有14家企业荣获市长质量奖、4家荣获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