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宜昌警方通报,打掉4个冒充当地某驰名商标食品的制假窝点,缴获假冒产品80余吨,涉案价值9500余万元,21人被移送起诉。
2020年11月3日,宜昌市公安局接到当地某驰名商标企业报案称,近期有人在多地调味品市场公然推销冒充该公司产品的假货,希望公安机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宜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宜都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专案组民警辗转湖北、河南、山东等多地,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掌握了闫某某等人在河南新郑制作、销售假冒某牌食品的基本犯罪情况,并对该窝点使用的原料进行追踪。经过顺线追查,民警敏锐察觉到山东省聊城市可能存在一个更大的制假窝点,并立即分配警力赴聊城开展摸排。
11月30日,时机成熟,宜都市公安局抽调经侦、刑侦、治安、派出所等50余名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在河南省新郑市和山东省聊城市两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当日查获2处制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现场查扣假冒某牌食品成品、半成品、原料共计80余吨,扣押生产设备6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男,41岁,河南省长葛市人)、杨某某(男,34岁,山东省阳谷县人)等人对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同时查明了遍布全国十余省市的售假网络。
2019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父子为首的假冒某牌食品制售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一民房内大肆制作假冒某牌食品。杨某某父子购买大量原料和假冒某牌食品包装袋、包装箱,在小作坊里面拆包后,用真空包装机重新包装,再销往全国各地。该团伙内分工明确,由杨父负责制作、销售成品假冒某牌食品,杨某某负责联系购买原料和销售成品,霍某某负责财务及工人管理等事宜。
得知制售假赚钱,2020年5月,闫某某、贾某某等人从杨某某处购买包装箱和原料,在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租下一板房作为生产窝点,并购进3台分装机、1台真空封装机、1台喷码机等设备,聘请3名当地村民制作假冒某牌食品,通过物流发往全国各地销售。
在闫某某的授意下,张某某制作大量宣传卡片,赴宁夏、甘肃、湖北等地的调味品市场公开宣传,并将从贾某某处购得的假冒某牌食品发往全国各地销售。
2021年4月,宜都市公安局再次抽调精兵强将,组建40余人的工作专班辗转多个省市,行程达2万余公里,抓获13名“经销商”。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河南安阳成功捣毁另外2处小型制假窝点。
2021年8月,杨某某等21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等被移送起诉。
(湖北广电融媒体 记者 胡文超 通讯员 陈娅君 王杰 责任编辑 谢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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