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长们来说,给孩子买的沐浴露、洗发乳、护肤品等总是会格外在意产品的安全性。但竟然有人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杏林市场监管所迅速出击,查获一起无证生产假冒儿童化妆品案件,涉案产品货值超过70万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无证生产化妆品,应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目前该案已被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督办案件。
查获无证化妆品上千瓶
今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厦门某日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爆炸盐(浴盐),非法灌装沐浴露、洗发水。
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生产资质进行了查询,证实其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先着便服进行了踩点侦查,尽管该公司厂房大门紧闭,但从其生产场所外部环境的气味判断大概率存在生产化妆品行为。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市、区、所三级优势执法力量联合开展现场突击执法行动。
在4月21日的执法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生产现场查获印有厦门某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儿童洗发乳、儿童沐浴乳、泡沫洗手液等化妆品成品共7种合计1141瓶;发现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灌装机、操作台、搅拌机、喷码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大量化妆品原料、半成品、标签、泵头、空瓶、包装盒等。
现场调查显示,当事人生产链条完整,存在涉嫌违法生产化妆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成品、半成品、包材依法扣押。
赶往南安查扣涉案产品
面对检查,该公司现场的几名员工一问三不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也推说上述物品是“朋友寄放的”,执法人员向谭某宣传法律政策、说明利害关系,谭某终于交代了其接受邱某委托无证加工化妆品的事实。为避免违法产品被转移,市场监管部门派出一路执法人员赶往邱某所在的泉州南安水头镇。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当晚就查获邱某正在转移的大量涉案产品,并对相关产品予以扣押。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谭某受泉州南安市水头镇邱某委托,用购买来的半成品进行灌装生产化妆品并全部销售给邱某。自2018年10月以来,当事人已生产销售各香型的沐浴乳27314瓶、洗发乳27622瓶、洗手液66708瓶,销售金额合计70余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局已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立案5起,案件涉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多个环节,本案所涉及沐浴乳、洗发乳均标示为儿童用品,系无证生产,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在案件事实查清后,拟依法予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