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大众消费活动进入高峰期,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近期,上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以及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等各项重点工作,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物价、广告、产品质量等风险隐患多发领域,抓住节日市场特点,持续加强重点品种、关键环节、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市场”专项行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环节,落实人物同防的疫情常态化管理措施,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是否到位,是否采购使用、销售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消毒报告的冷链食品;督促食品经营主体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针对群众日常购买的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水产品、禽畜产品、调味品等品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台账、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杜绝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
在餐饮服务环节,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强化冷链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做好“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勺公筷”等宣传引导工作。
在药品药械监管环节,主要督促零售药店按要求下架和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四大类药品,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防止出现哄抬物价或者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二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照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关于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执法力量对住宅小区、气瓶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站、商场超市、游乐场所、旅游景区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督促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粮油蔬菜等食品、农产品、防疫物资价格平稳、质量安全、供应充足。连日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药店等经营场所,聚焦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各类防疫物资开展价格监管,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相应增加检查频次,及时掌握价格动态,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合理定价,实行明码标价。加强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监管,规范各类促销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虚假标价、低标高结、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混淆销售处理商品、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几个方面。春节期间,消费者要谨防价格欺诈,妥善保管服务协议、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类经营主体做好公共区域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扫码出入、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第一时间受理有关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妥善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
2021年1月份以来,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大型商场超市20家,食品经营单位800家,零售药店120家,农贸市场11家,排查冷链食品经营者74家,进口冷链食品22批次,配合疾控部门对全县冷冻食品(含水产品)、经营场所外环境、门把手、冰箱表面等采样检测782份,所有采集样品核酸结果均为阴性。累计额张贴有关疫情防控宣传海报1100份;向冷链食品经营店发放告知书及承诺书157份,发放《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70余份;发放文明用餐、公勺公筷台卡20个,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06份。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60台(套),出动执法人员 60人次。目前,各项检查工作还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上林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辖区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稳定,疫情防控有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