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0年第172期)
发布时间:2020-12-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鉴于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不再生产获证产品,经研究,决定注销该企业已取得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单元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1 |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 桂XK05-001-00454 |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 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不含钢坯):普通热轧钢筋HRB400 12mm~28mm(直条)、HRB400E 12mm~25mm(直条); 2.轧钢:生产线名称:轧钢车间;加热炉型号:推钢式连续加热炉;轧机生产线:φ550半连续式棒材生产线1条 | 2015-12-31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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