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工厂价““厂家直发““货源真实“……如今,通过网络平台“捡漏“已经不是新鲜事,有时还能低价淘到厂家直发的“大牌货“,但这些所谓的“工厂货源“都是真的吗?一家围巾生产代工厂动就起了“歪脑筋“。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正品代工厂利用业务便利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
赵某在吴江经营了一家有着近二十年历史的围巾厂。由于工艺成熟、产品质优价廉,多年来,该围巾厂一直为海外某知名品牌公司提供围巾生产代工服务。在相关订单生产过程中,难免会产出不少半成品、残次品以及样品,大概占订单量的30%左右。这些被 淘汰的围巾由于也经过了植绒、印花等工序,面料上会保留该知名品牌的标志。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品牌方明确要求这些货品不能流入市场。
不过,为了“盘活“剩货、减少损失,赵某让厂里职工向张某等人订购了带有该品牌商标标识的主吊牌、内页、洗标、织标、信封等辅料,并以悬挂假吊牌、缝制假洗标等方式生产假冒围巾。赵某的围巾厂本就是该“国际大牌“代加工厂,又搞起了“工厂价“优惠,吸引了不少客源,其中也不乏一些专业批发商“知假买假“,甚至形成了制售假货的产业链条,以每条50元到100元不等的价格流向全国各地。截至案发,五年间,赵某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达200余万元,而张某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个数达10万余个,销售金额达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终,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分别判处相应罚金。
承办法官提醒,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作为品牌上游生产商,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坚决杜绝假冒商标行为,净化产业链源头。作为下游经销商,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批发进货,同时注意审核授权文件,防范售假犯罪风险。对于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擦亮眼睛“,切忌贪图“小便宜“、盲信“捡漏“,一旦发现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 陈蕾 王少鹏 现代快报+记者 高达 实习生 徐晓安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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